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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铂略会员70552918
提问于 2026-03-06 22:29
企业购入教育用地、建设学校期间,不能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只有学校建成并实际自用办学时,才符合免税条件 。
其实,这只是一个销售医院的普通行为——与从哪儿购买的没有直接关系。因此,这个业务并无特殊减免政策。
固定资产不能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只有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享受15%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