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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涉税事宜
曲馨兰
提问于 2026-03-09 13:34
因为提问中提及了两个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所以需要您来补充一下,是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就是通俗所讲“买卖股票”),还是线下转让股权?
这需要看是否与销售相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电网所开“不征税部分”,是基于以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全部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者款项:
(一)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那么,如果“二手房东”这样开的话,这部分钱是不是上交财政呢?
如上所述,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1500-800=700万元
通常解释:实际收了多少钱,减实际花了多少钱,就是实际赚了多少钱。
税法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