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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资产负债表
飞花似梦
提问于 2026-03-13 09:42
其实,会计业务涉及大量科目,而您上述提供数据,只是其中一个结果,并未提供过程数据。或者说,如果没有其他业务,期初期末余额肯定是一样的。所以呢,这需要其他数据支持,才能回复这个问题的。
不是呀,没有其他数据,则出不来您提供的数据呀。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上述捐赠协议不在《印花税中税目税率表》所列范围之内,因而无需缴纳印花税。
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自购入次月起计提折旧,折旧期根据预计使用寿命(这需要自行预计)。
一、增值税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明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才需要缴纳增值税,下列的情形属于在境内消费:
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服务,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
境外单位销售的服务与境内的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境外推广产品服务、设计服务与境内货物相关,需要代扣增值税,否则不需要代扣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取决于该境外单位是否在中国境内构成“机构、场所”或“常设机构”,以及服务是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提供劳务所得按劳务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地:服务完全在境外发生,且境外单位未派人入境:劳务发生地在境外,不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您的描述,属于在境外发生的劳务,不需要代扣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