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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值税法中硬件修理和软件维护服务的税率
铂略用户60601963
提问于 2026-03-13 14:39
一、“对于硬件上门维修”,属于“加工修理修配”服务,适用13%税率;至于“未更换零件”,不影响修理修配认定。
二、这种可能涉及硬件;如此,则属于混合销售,依其主要目的确定税率。比如说,干了数据处理的工作,涉及硬件只是为了干这项工作,而非单纯销售硬件,则主要目的为数据处理。考虑到增值税法刚刚实施,实务中缺乏案例借鉴,谨慎起见,对此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我理解这属于“加工修理修配服务”,适用13%增值税税率。谨慎起见,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如果此发票并未填写您公司地址(这个比较重要)和电话,建议退回重开;如果抵扣的话,后续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你公司对消费者开具了周边产品的发票,但是无法取得进项的发票,这个就是有销无进,比对起来风险是蛮大的,有认定为虚开的风险。因为你对消费者开具了发票这是你的销售收入,如果不取得对方开具的周边产品的进项发票,你没有办法来核算你的进项以及你的成本。如果说的是寄售,那么发票是不能你公司来开具,而必须是由对方公司来进行开具的。
所以就按你说的两种方式。第1种方式,就是要做销售并购进的处理,第2种方式就是各自开支各自的发票。
上述服务费用,可以一并构成无形资产(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