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新增值税法--发票税率开具
铂略用户60601963
提问于 2026-03-13 15:59
确实,所谓“永久使用权”,只是一个文字游戏,其实就是产权转移了。那么,销售软件产品,则应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
按年的话,就是使用权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使用权租赁是6%的。
如果此发票并未填写您公司地址(这个比较重要)和电话,建议退回重开;如果抵扣的话,后续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你公司对消费者开具了周边产品的发票,但是无法取得进项的发票,这个就是有销无进,比对起来风险是蛮大的,有认定为虚开的风险。因为你对消费者开具了发票这是你的销售收入,如果不取得对方开具的周边产品的进项发票,你没有办法来核算你的进项以及你的成本。如果说的是寄售,那么发票是不能你公司来开具,而必须是由对方公司来进行开具的。
所以就按你说的两种方式。第1种方式,就是要做销售并购进的处理,第2种方式就是各自开支各自的发票。
上述服务费用,可以一并构成无形资产(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