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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员工生日礼物,价值收到了增值税专票,原来我们会先抵扣再做一笔进项税转出,除了这个方式还有其他方法
梁燕岚
提问于 2026-03-19 18:28
显然,这属于职工福利,相关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具体操作上,既然已经确定不得抵扣(而非购入时目的并不明确),则可直接进行“不抵扣勾选”,全额按照职工福利核算即可。
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