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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通过学校招聘实习生,给予中间老师(个人)的介绍费,对方应该开具什么发票我们才能合规税前扣除?
铂略会员70561054
提问于 2026-03-23 11:44
上述情形,应当按照“经纪代理服务”开具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并附以相关合同、支付凭证、结算依据等留存备查。
如上所述,“每人每月人民币300元”,那基数就是每人每月工资。
从经营角度来讲,当然利润率越高越好了;不过呢,这要取决于市场状况,建筑公司想要多赚,但是也得看甲方是否同意呀。
如果您问的是税务处理,那则是如实申报纳税。也就是说,如果确实只有1%的利润率,只要事实如此,那也没关系;但如果实际上30%,则即使申报20%那也是偷税了。
如上所述,既然乃是“考察”,且与工作相关,则其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但这是实体方面;程序方面,需要景区开具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除非上述门票加盖发票监制章,行使发票功能。另外,按照相关规定,应将相关支出凭证留存。
您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的呢?为什么“票据200万元”,但是计入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呢,另外100万元差是怎么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