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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收到旅行社的预售款,是否需要提前缴纳增值税?
铂略会员70561054
提问于 2026-03-23 13:05
上述处理并无不当。无论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既然乃是“预收”,且收款时服务尚未提供,则无需确认销售;待实际提供服务时结转收入、确认二税纳税义务发生即可。
我认为对于同一旅行社来讲,第一次提供服务就全额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