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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的如图可整体吊装移动的玻璃房,无固定地基,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铂略会员70561054
提问于 2026-03-23 22:24
需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规定,“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从经营角度来讲,当然利润率越高越好了;不过呢,这要取决于市场状况,建筑公司想要多赚,但是也得看甲方是否同意呀。
如果您问的是税务处理,那则是如实申报纳税。也就是说,如果确实只有1%的利润率,只要事实如此,那也没关系;但如果实际上30%,则即使申报20%那也是偷税了。
如上所述,既然乃是“考察”,且与工作相关,则其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但这是实体方面;程序方面,需要景区开具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除非上述门票加盖发票监制章,行使发票功能。另外,按照相关规定,应将相关支出凭证留存。
您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的呢?为什么“票据200万元”,但是计入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呢,另外100万元差是怎么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