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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买断式经营景区产品、酒店住宿、餐饮等产品,平台给客人开票应该如何开具?
铂略会员70561054
提问于 2026-04-03 14:42
既然“买断”,则相当于服务主体发生改变,则平台可以如实开票;即实际提供住宿服务,就开具住宿服务发票,实际提供景区景区服务,就开具文化服务发票。
当然,开具旅游服务发票是不正确的。因为旅游服务是旅行社组织的与旅游相关的一系列整体活动。这样讲吧,旅游服务与文化服务(景区服务)的区别,有点类似于房地产开发与建筑服务。
应当按照文化服务开具发票。既然转售,则被转售方,已是经营主体了。
发票开具要求与事实相符、三流一致。如上所述,“实际是A公司直播的投流费、平台服务费”,则相关发票原本就应开给A公司。而B公司并未对A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再把“产生的所有投流费、平台服务费再开给A公司”,亦与事实并不相符。因此,个人认为,上述操作存在风险,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为妥。
如果合同约定此项费用应由公司承担,并且确实乃是公司支付,则可税前扣除;辅以相关合同协议、资金流水佐证即可。
其实,这就是一个权衡问题。现实中也很常见。首先,所谓“供应商不能开具发票”,这肯定不是税法问题,乃是自身问题,要么不想开,要么违反税法被锁定。那么,如果您不能取得发票(至于“虚开”、“三方票”之类,想都不要想,那是严重违法行为),则面临税收方面损失,包括增值税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不能扣除。您可以评估,这家供应商给出的价格,是否比能开票的供应商低,并且低到比税收损失还多(通常不可能);然后进行取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