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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仓人员午餐费补贴,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ALPS物流
提问于 2026-04-16 15:59
不属于误餐补助,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您说的情况本身员工就在仓库工作,因此固定支付的每日补贴属于津贴补贴性质,不属于误餐补助性质,需要缴纳个税。
如果公司直接订餐,员工直接享用,这样不需要缴纳个税,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实物福利。
第一部分没有问题。
第二部分“不要写……”反而不好,还是应当实事求是地写。至于涉及税率,则依税法执行即可。
另外,需要提示您一点的是,动产(设备)维修,也是适用13%税率。
不可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印花税没有核定征收的规定。既然无偿转让,那就没有印花税计税依据,无需缴纳印花税。
会计分录,因为属于财政局无偿划拨,可以计入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