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报销差旅打车费,怎么证明是合规因公产生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呢?
这个没有固定、标准模式和资料清单,通常目标导向即可。也就是说,并不局限于任何资料,能够证明“因公”就行。
只是焊接、预埋吗?钢结构或者钢结构的材料,是你们提供还是建设方、施工队提供?
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不应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如上所述,乃是因为“不再租了”,而收取此钱,因此并非“发生应税交易”(恰恰相反),因此不应开具发票。
这个不属于业务招待费,应当并入到“评审费”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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