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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项税税务申报金额与账面金额不一致,怎么处理?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4-24 09:30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发票应于收入确认时开具;因此不应出现“和账面金额不一致”的情形。
目前各地社保夯实率今年是70%。
有差异先找下原因是否有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收入,比如取暖费,如果仅是因为没有按实际工资缴纳而少交,那就需要和税务协调,讲明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表明愿意遵守制度,但确实企业没有全额缴纳能力,争取少补一部分。
可以抵扣,也可以作为差旅费税前扣除,属于代订房间,归类为经纪代理服务,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支出,只要不是用于不可以抵扣项目,就可以增值税抵扣和所得税扣除。
可以,但不是充值时报销,而是实际出差乘坐发生差旅交通时:凭该充值发票 + 出差审批/差旅申请、行程记录或消费明细/刷卡记录、报销审批等内部凭证,按差旅费(或交通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