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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4-24 11:05
一、转让金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二、参照近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教材例题,印花税应当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借: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30.74
贷:预付账款 3000
“原加油卡有30.74元”所在借方科目 30.74
这属于经营所得,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因为您支付的,是他的运费收入;但其申报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所得(即税法口径的“利润”,收入减成本费用)来算,而您公司不可能知道他的利润,因此无法代扣代缴。
事实上,个人所得税九个税目,只有经营所得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另外八个都是需要的。
毕竟这属于经营活动范畴之内事项,无需作为营业外支出。而由于销售并未成立,若产生“支付违约金”情形,应为公司管理出现问题(未及时取回),因此可以作为管理费用(当然,作为销售费用亦非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