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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咨询您所得税汇算的一些业务:截止2026年5月31日未实际发放的工资和未取得的成本发票,事务所做纳税调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5-27 20:10
应当追溯调整至2025年度。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既然“截止2026年5月31日未实际发放”,则不适用“ 2015年34号公告”(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
不要太相信AI,它只会“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只能开具一张发票,销售金额和扣除项目在同一张发票体现,管理费也需要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如果总金额包含了管理费用,税额就不能为零,因为采用差额征税方式开票,税额是按收取全部金额扣除扣除后差额计算的,也就是按管理费用计算的,不可能为零。
原则上可以,但建议和主管税局确认一下,实操中比较难。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债权性资产债务重组损失属于可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需要准备以下证明资料留存备查:
债务重组协议/双方盖章的债务豁免/抵偿确认书(明确写明60万债务用50万房产抵偿,免除剩余10万债务);
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权证变更证明(证明抵债资产已实际取得);
双方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之前的销售合同、发票、应收账款60万的入账凭证);
债务人(对方)无力清偿债务的相关说明/双方协商记录(证明重组是真实的商业行为)。
借:固定资产-房产 5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00000 (或“投资收益”,执行新准则用“投资收益”核算重组损益)
贷:应收账款-XX客户 600000
直接作为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即可。原因就是“带Logo”,况且又是专门定制的文化衫,显然与市场上的衣服有所不同,具有一定工作用途(宣传公司或者公司产品),无需作为职工福利。个人理解,仅供参考;谨慎起见,亦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