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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5-29 10:58
涉税方面,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同一交易:
比如说,您卖给张三A零配件,不给他安;李四自己网上买了B零件,您给他安上。这属于不同交易,分别签订合同、分别开票、分别计税没有问题。
但是,如果您给赵五做维护保养,过程中又给他安装了零件,那就是一项交易了。这时候,就需要依照主要目的、主要业务来开票计税了。
税收编码选择经纪代理服务,星号后边可以填写人力资源服务,但发票会显示生产生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是没问题的,建议通过导出该发票看下导出的记录中编码是否为经纪代理服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及实务口径:被投资单位(银行)宣告/发放股票股利(送红股、红利转增股金)时,投资方不作会计分录,不确认投资收益,也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仅在备查簿/长期股权投台账中登记增加的股份数量,并重新计算每股账面成本(总投资账面价值不变,股数增加,单位成本下降)。
您公司对于上述“股金”,原本计入哪个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