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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票开具
铂略用户60600215
提问于 2026-05-29 17:41
所谓的外包就是整个业务都是B 来做的,那么A 向客户怎么开票,B 向A 就应该怎样开票,理解就是一个转售业务。
押金不属于印花税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按照价款万分之三计税。
不可以的,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租金也属于发生了增值税应税交易,如果没有做过税务登记,也应该到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或者按2018年28号公告为对方开具合规的收款收据
“A收两个月租金费用做为违约金”,这不需要开具发票。发票开具范围,乃是源于“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而收取对价”;而此乃是以“2个月租金”作为金额标准的“违约金”,通俗来讲,收这个钱,不是因为租了,而是因为不租了,所以不用开具发票。
至于“中介收一个月租金费用”,这就要看性质了,是中介费,就要开票;是违约金,就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