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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供应商和我们单位打钱,这笔钱为返利,要求我们开发票 我们应该开什么税目 税率是多少?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6-16 08:14
此要求(你们开发票)是违反税法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打个比方,供应商卖给你们一批A货物,收了你们100万,给你们开了“销售A货物100万”发票;而给你们返利5万,则再给你们开具“销售A货物-5万”发票(项目都是A货物,税率自然也是一样)。这样“100-5=95”,就与事实完全相符了。
什么叫包材1个柜,这个和客户什么关系,是客户订制的?然后不要了,你们帮着销售?请详细描述一下业务过程。
买方(共有人)税费:共有人作为买受人,只需承担其自身应缴纳的税费(主要是契税),且仅需按拍卖成交价(即被执行人一半份额的成交价)为基数来计算缴纳。
卖方税费(被执行人税费):因拍卖被执行人份额产生的卖方税费(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法定纳税义务人是被执行人(你本人)。这部分税费通常由买受人(共有人)先行垫付,随后凭票据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扣除并返还给共有人;或者直接由法院从拍卖所得案款中扣缴。
共有人的原有份额:共有人原本拥有的那一半房产并没有发生“交易转让”,因此不需要为原有的那一半缴纳任何交易税费。
一般情形:不需要的,增值税法28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讫销售款项的时间,收讫销售款项指的是发生应税交易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所以不包含预收款的时候。但预收款时先开发票的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了。
特殊情形:对于生产周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器设备,船舶,飞机等预收款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