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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
牟鸿羽
提问于 2026-07-08 11:57
您这是进项税额同时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和一般计税项目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
收到融资租赁发票金额也应按照相应比例分摊给租赁收入、售电收入作为相应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