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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回款的收入转债权可以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7-16 12:24
一、可以自行开出普票,因为发生销售活动,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有法定全面开票义务。
二、服务抵欠,这不算“款项收不回来”,而是一种结算方式。但仍须扣税。
借:成本费用(对方提供给你们的服务)
贷:应收账款(你们给国外提供服务确认的应收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三、外汇结算方面,最好与外汇管理机关沟通、确认一下。
“5年”这个因素,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如果税务机关核查,需要能够证明其合理。
可以搜索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原文附件1.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和2.税务行政处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内容挺多;平时用到哪个就适用哪个。
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公司)或者个人所得税(个人)。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严格来讲,需要如实开具发票。账务、税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最后,把固定资产清理结转资产处置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