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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待售资产销售的时候怎么做账
乌日娜
提问于 2026-07-29 11:34
持有待售资产(通常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在出售时,其处置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而不是“其他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的含税总金额 )
贷:持有待售资产 (账面价值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资产处置损益 (售价高于账面价值的收益)
按销售实际收到价款计算
可以。这属于与培训相关的支出,可以一并按照培训费处理。
税务处理需要视同销售。
借:销售费用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关于纳税期间,通常是按月,下列情形,可以按季:
(一)小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中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
(三)国务院税务、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一、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一)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