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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销售货物并且用我们单位的车运输送到客户那里。我们销售货物是13%税率,运输开9%运费发票对吧!
铂略会员60591731
提问于 2026-08-07 08:59
您这个属于一项应税交易里边包含两个不同的税率的项目,应该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来进行开票,你这个业务的主要项目是销售货物,所以都应该按照13%来开票计税。
你的业务是由于销售附带产生的运输行为,所以按增值税法会认定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而且销售作为主要业务,所以按主要业务确定税率就是13%。
如果你的运输不是基于销售,或者明确表明,对方采购可以找其他人运输,你的运输和本次销售没有关联,这样分别开票我觉得还可能解释。
你是说6月份设定了“免租期”吗?那根据“财税〔2010〕121号”文件相关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也就是说,6月还是需要从价计税。
但是,上面描述的本身存在矛盾的。
比如,你公司把钱给到甲公司,成为甲公司股东,这不是股权转让,只是股权投资,你公司不用缴纳印花税,甲公司需要缴纳印花税。
再比如,你公司把钱给甲公司的股东乙公司,以此取得甲公司股权,这是股权转让(受让)行为,你公司、乙公司需要缴纳印花税,甲公司不用缴纳印花税。
属于福利性质支出,若是车间管理人员礼金 → 可计入制造费用;若是一线生产工礼金 → 应计入生产成本(非制造费用,但属产品成本);均不可直接借记“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