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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怎么抵扣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8-17 14:26
如果无法划分,则需要计算、分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
我需要举例来说:
甲公司从乙公司那里买来A商品,没有从乙公司那里取得发票;然后甲公司把A商品卖给你们公司,给你们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你们公司可以依法抵扣。
如果甲公司实际上没有卖给你们商品,但是给你们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是虚开发票,当然不能抵扣。
是扣除个人应该承担的社保之前的那个金额,就是应发的金额,计入到企业成本费用的那个金额。
上述“饲料”并未销售,不需要就此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