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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家具等是否计入房产税问题
铂略会员60591911
提问于 2026-08-26 10:20
发票应当据实开具,那么,所谓“发票不能调整的前提”肯定不是税法不允许调整,而恐怕是“不想调整”。事实上,无论会计处理,还是税务处理,不能将错就错。
对于这个问题,应当从根源做起,即将“家具、边柜等”单独开具发票,单独确认固定资产,不构成房产原值,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母公司是盈利的吗?
原则上可以,但建议和主管税局确认一下,实操中比较难。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债权性资产债务重组损失属于可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需要准备以下证明资料留存备查:
债务重组协议/双方盖章的债务豁免/抵偿确认书(明确写明60万债务用50万房产抵偿,免除剩余10万债务);
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权证变更证明(证明抵债资产已实际取得);
双方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之前的销售合同、发票、应收账款60万的入账凭证);
债务人(对方)无力清偿债务的相关说明/双方协商记录(证明重组是真实的商业行为)。
借:固定资产-房产 5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100000 (或“投资收益”,执行新准则用“投资收益”核算重组损益)
贷:应收账款-XX客户 600000
单就您提供信息(国有企业无偿取得划拨土地,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并无针对于此的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