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一般纳税人公司,可以互相通过对公账户借款和还款吗?
【解答】您好!
特定对象之间资金拆借(并非针对不特定对象的融资活动),税法层面并不干涉。利息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等。另外,需要对于利息依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支付方不得抵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在不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内依法扣除。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这儿有个问题,就是“项目部”是否为独立纳税人?如果是独立纳税人,那就相当于您的客户是“项目部”,发票必须开给“项目部”、收款也必须对应“项目部”才可以的。当然,如果“项目部”本身不是独立纳税人,那也影响不大了。
显然,您是知道这个公式的: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100%
如果“净利润”为负数、净资产为正数,正常计算出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数即可——说明就是亏损了。
如果净资产为负数,无论当期净利润正负,此指标皆无意义(即不必计算了)——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付”?原本没有净资产,何来“净资产收益”呢?就是这个逻辑。
只要确实属于用人单位业务而出差,则取得用人单位抬头发票,可以依法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