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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17年度有一笔16年多计提费用进行差错更正,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否影响17年所得税汇算,如何处理,现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解答】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上述情形影响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但不影响2017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