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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保证保险业务印花税计税基数是按照保险费金额还是按照保险金额缴纳?
按照保险费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财产保险合同,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相关分类,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因此,上述保证保险,应当属于财产保险。
税收管辖权,大致有“属地”、“属人”两种方式。而对于跨国(境)所得(收入),则可能同时涉及“属地”、“属人”;而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则双方可以签订协定,由一方(通常“属地”管辖)征税,另一方放弃征税或者对于属地方征税部分在属人管理时予以抵减。
一、关于概念
(一)职工薪酬,是个会计概念,包含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没错)以及辞退福利等。
(二)税法方面,则把上述各项分开,即税法上的工资,即狭义工资——因为税法上把其他各项单独说了。
二、关于上述申报
申报表有明确:
“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也就是说,上面这个,是广义数、计提数;下面这个,则是狭义数(工资薪金)、发放数(借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也就是说,何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与缴纳契税没有直接关系;应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或者“合同签订的次月”起开始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