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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
Calvin Milton
提问于 2025-10-16 14:17
税收管辖权,大致有“属地”、“属人”两种方式。而对于跨国(境)所得(收入),则可能同时涉及“属地”、“属人”;而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则双方可以签订协定,由一方(通常“属地”管辖)征税,另一方放弃征税或者对于属地方征税部分在属人管理时予以抵减。
若居住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可依此协定执行避免重复征税。注:一般是属地征税(即您公司该怎么扣怎么扣),属人抵减(即巴方不重复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