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你好老师,我公司是白酒生产企业,原材料中有稻壳,对方是一般纳税人,给我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我方要求他们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告诉我稻壳开不了专票,只有大米可以,请问这个有么有政策依据?或者是否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以及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附件第一条规定,农业产品的下脚料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因此,如果纳税人销售的稻壳为农业生产者自产即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纳税人销售的稻壳为非农业生产者自产即属于征增值税的范围,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您说的长期待摊费用按会计摊销金额填写账载金额列次,税收金额列次比较会计摊销期限是否低于最低3年,不低于的情况下,和会计账载金额一致就可以,否则按最低摊销三年计算金额填写税收金额列次,差额做调增。
增值税及附加,个税。
关联简易需要注意价格公允性,这业务只能按真实交易计税,没有其他可以少纳税的方式。
如果仅是需要货物转移到公司,可以采用非货币资产出资,这样个税可以递延到5年后缴纳。
除非这个补助是按照投标保证金一定比例事先约定并计算出来,才按照“贷款服务”开具发票(您这是个整数,应当不是这个情况);否则不应开具发票。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简单来讲,比如发生上述经营活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才可开具发票。
上述情形,您虽然收到3000元钱,但并未对应“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因而不能开具发票(除非属于上述“贷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