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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有行业限制吗?
【解答】您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文件非常明确,没有行业限制,并不限制是否用于研发;只要“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皆可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