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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食堂如何避免税务风险?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8-05-31 15:13
【解答】您好!
一、资金拨入食堂账户,属于内部流转,不需要发票。但应作为职工薪酬核算,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二、对外购买支出款项需要取得发票,否则无法税前扣除。
三、因为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即使取得扣税凭证,亦不得抵扣增值税。
如果选择一般计税办法,可以按6%开专票,如果选择差额计税办法只能开5%的发票,如可以选择差额开票功能开5%专票(税额是差额部分对应的税额)。
你是事务所的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是公司内部审计团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1.委托加工业务属于商贸企业现有经营范围涵盖的范畴例如,企业原本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各类商品”“提供商品代理服务”等,且委托加工仅作为销售环节的延伸(如委托生产特定商品后进行销售),则通常无需变更营业执照。此时,企业需确保委托加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签订规范的委托加工合同、标注产品信息等。
2.若委托加工业务超出了现有经营范围例如,企业原本主要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现新增委托加工特定产品(如食品、电子产品等),且该加工行为不在原经营范围描述内,那么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3.税法规定的是纳税义务,经营活动只要是合法的,经营执照范围对税收没影响。如果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也要同步变更。因此,可以接受发票。
4.请问你公司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