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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车辆发生事故报废,保险公司赔偿5万,保险公司将车送到拍卖行拍卖,拍卖行给我公司3万,账务应如何处理,我司是否需要将账面价值开发票到拍卖行?账面的车如何处理,直接做固定资产清理么,还是需要到税务备案
【解答】您好!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结转“营业外支出(收入)”。
(一)拍卖所得属于销售行为,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二)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并非应税销售行为,不应开具发票。
(三)若有净损失,可以依法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财务核算基本原则是真实性原则,不管是否取得发票,如果确实进行了采购,都应该计入原材料科目核算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如果债权原额转让,并不涉及税收问题。
子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母公司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我的理解,虽然您是批发零售行业,但如果您进口得商品不是直接销售,而是进行了组装形成了新的产品可以按新产品税收编码开具发票,即使比对不一致,也是可以说清的。确实因为批发零售一般情况下没有加工的过程,一般是买啥卖啥,所以税局会比对购入和销售的发票商品的一致性。
不管进口还是国内采购,如果没有加工生产,只是批发零售,销售和采购商品应该保持相同的税收编码,编码后边的具体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但建议还是保持一致比较好,这样不至于引起务部门的疑问,但如果确实是一个商品,就是具体项目不一致,能够提供有效证明,个人理解问题也不大。建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