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税种
老师好,这是因为一栋办公楼引发的纠结:我们公司(甲公司)以土地出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乙公司),后将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了另一家公司(丙公司)。当初这个土地上建设了一栋办公楼,我们公司垫付了100万给建设单位(丁公司),现在乙公司答应付款给我们500万,但我们只需要支付建筑单位(丁公司)400万。这样我们中间还有一部分利润。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但经营范围没有有关建设的方面,其他几方都是国企,目前所有的合同都没有签订。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我们在中间应该促使三方签订怎样的合同,牵扯哪些税种,开具怎样的发票,交易怎么样才能对我们有利。非常感谢!我个人的一点见解,我们就是个转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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