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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何时算“高额”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9 19:05
通常首先看该单项付费是什么样的性质?因为从转让定价的角度来看,有单项交易转让定价的调研。其实和整体的同期资料转让定价是类似的,会就单项交易性质和范围、公司的区域等一系列参考条件,选取在国际上认可的数据库中,类似交易的一些收费标准。之后统计学法得出来一个统计的合理利润水平,再和现在的收费标准匹配。若现在收费的标准是符合该规定的,在此种情况下,通常意义上,税务局应该是可以接受。因为该原则是大家比较能够接受的。当然不排除个别税务局可能会参照好几个数据库做一个综合的考量,这都是存在的。
确实,以上风险都有可能存在,您公司财务上述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另外,此种操作还可能涉及税务(个税、增值税)、外汇监管、金融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因而导致相关部门核查、稽查或者司法调查也是很有可能。
应当与进口的同一批货物一起支付给供应商。在向海关申报时申报的货物价格应当包括本地清关费和产地证费用。如果随下一批货物进行申报缴税,改变不了这一批货物少缴税款的事实,不建议这么处理。如果对应的货物已经在海关进行申报了,但是申报价格没有包括本地清关费和产地证费用,建议更正申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