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四期+收入准则双升级,建筑企业财税管理“避雷”指南
课程介绍:
近年来随着国家整体经济结构调整,知名咨询机构预计在“十四五”期间,建筑行业平均增速将下降至5%左右,进入存量竞争时代。近期多家大型建企面临破产,究其原因,环境、行业变化都对建企生存产生很大影响。
作为建企的财务高管,您是否也遇到如下挑战:
- 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AI大数据管理、金税天网时代到来,建企可能被查什么?
- 《民法典》落地,合同管理要升级,建企哪些场景可能需要额外小心条款?
- 新收入准则全面实施,不同阶段不同条件下的收入模式处理大不同,千万别弄错!
- 外包公司、包工头、临时工,多种用工模式混用,怎么保证合法低风险?
- 挂靠、跨地区、甲供材,各类模式需厘清,用对用好政策才能低成本又合规!
铂略重磅推出《建筑企业“业财法税”四维管理中的18大难题攻略》系列课程,携29年+建筑行业实战经验的CFO,结合建企真实司法判例和税务稽查案例及场景,系统介绍了金税四期税务监管系统的底层逻辑和企业内控方法;应用《民法典》及合同规则,事前规避法务风险;掌握不同用工模式的组合,进行有效人力成本规划;防范常见经营模式下财税风险点,实现建企的降本增效!
本课程为系列课程第一节,结合了建企行业特点与金税四期变化后管理要点,全面梳理建企在其惯性生产经营活动当中隐藏的税收雷区。
讲师介绍:
梁 石
29年+建筑地产行业财务高管
欧资地产集团公司财务总监
梁老师在建筑房地产领域有超过29年的实战经验,目前就职于一家欧资地产集团公司,负责财税风险控制,是资深实战专家型的企业管理创新者。梁老师一直致力于该行业的会计核算规范化、标准化、简洁化;同时又能够从生产流程和交易环节予以涉税统筹,从经济交易目的进行法务研究,以业务为源头,以合同为载体,以交易目的为出发点,充分体现决策层的意志,将其完整地嵌入到合同条款(含商务条款、技术条款),最终再落实到合同的执行,充分体现职者的“大道当然,精细致远”的职业理念。梁老师在建筑房地产领域授课超10年经验,同时,梁老师是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
模块介绍:
模块一: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从管到治,金税四期的强大功能对建筑业的影响
主要介绍相较于金税三期,金税四期的特点。
模块二:“全电发票”下,入账归档一体化,建筑企业如何“未雨绸缪”?
主要介绍“全电发票”的优点。
模块三:金四时代,开具发票先行冻结税款,甲方要求“见票付款”,施工方如何化解被动?
主要通过案例介绍“见票付款”合同双方应及时履行的纳税义务。
模块四:以“不开票不确认收入”为例,看新准则下的税会差异
主要介绍企业会计收入确认原则,增值税收入原则,以及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
模块五:“真票真业务”,某建筑企业反被稽查补巨额税款?
主要介绍一起建筑企业的票据案件。
模块一: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从管到治,金税四期的强大功能对建筑业的影响
一:金税四期三大特点
1. 两化:数字化;智能化;
2. 三端: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对税务的管理),决策人端 (对税务信息所做的决策)
3. 四融合:
融合一:三算:算量,算法,算力;通过智能化计算,将计算结果呈现给决策人端;
融合二:三能:技术功能,制度效能,组织机能;
融合三:三务:税务,财务,业务;
融合四:三治:治税,治队,治理;
二:金税三期和金税四期的不同点
• 金税三期主要是由税务总局和省局,通过各种税务软件,打通税务部门各个环节,对税务信息做集中处理。这种处理方式是以发票为抓手,形成事后被动式管理;
• 而金税四期不仅打通税务各个环节,还与各部委,人民银行等机构信息互通,从而形成对纳税人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纳税,银行及社保等全方位信息数字化监管。
【案例】虚开发票,事后稽查
案件:南京某企业在2017年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约258万元,由于金税三期的管理滞后性,稽查局在2019年才对该企业进行稽查,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刑事处罚;
案件总结:在金税三期系统下,稽查工作严重滞后;未来,在金税四期环境下,税务局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手段对企业进行是是监控,从而达到由事后查处变为事前预防的高效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