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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企业基础信息表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9 19:21
“101汇总纳税企业”:纳税人根据情况选择。纳税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规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总机构的,选择“总机构”,选择的纳税人需填报表A109000和A109010;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比例缴纳的总机构,选择“按比例缴纳总机构”;其他纳税人选择“否”。你单位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办理税务登记,并且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了,说明你单位是汇总纳税企业,尽管外地分支机构零申报,但你单位也是汇总纳税企业,应选是总机构。
问题不大。
首先,这样汇总开票,税率一样的,都是13%。况且,“附有到货清单”。
比例转出,是针对不可区分的部分。对于能够明确区分的进项税额,用于应税项目则可抵扣,用于免税项目则不可抵扣;这些不参与分摊。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或者收入占比逐期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于次年1月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全年汇总清算。
一、实际报销多少,就按照金额金额记账。比如实际报销了800
借:管理费用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但只能就实际报销对应税额抵扣。比如,开了2120元发票(金额2000,税额120),实际报销848元(金额800、税额48),那就抵扣48元;即认证此发票(120)后,再转出72元。
借:管理费用 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
贷:银行存款 848
三、企业所得税按照实际报销的差额费税前扣除。
四、不涉及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