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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原注册在昌平区,代开一张专票发票10万,现已迁址到东城区,才发现代开发票有误,怎么处理,昌平区说已没有我的信息,不给退票重开,东城区说可以开新票,但错票在昌平不能冲,我该如何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迁址完成注销清算,主管税局批准迁出,即之前的账务税金已经处理完毕。错开的发票,原主管税局不能退票,可以到新的主管税局代开新票,之前的发票在新去不能冲抵。
会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既然属期“2021--2024”,那肯定涉及滞纳金了。
按照规定,票据每个环节都应当背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如果没有背书,则无法证明您单位的资金流入、流出。打个比方:上游给您单位开票,您给下游开票,都需要“三流一致”;但没有背书,那就无法证明资金流了。
你好,您具体说的是哪个案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