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企业所得税税务问题
问题 1
我公司借给个人或其他公司款项,不收取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是?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铂略答
非集团企业之间借贷,需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按照6%税率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明确规定了关联企业间应当按照独立原则进行税务处理。也就是说,关联企业间无偿提供资金借贷,应当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问题 2
研发厂房的搬迁费用是否可以计入研发支出
研发厂房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比如围墙拆除费用,是否可以计入研发支出?
铂略答
不可以。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显然,并不包括“研发厂房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比如围墙拆除费用”。
问题 3
固定资产处置的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者资产处置损益,这2个科目怎么区分呢?
铂略答
营业外支出,核算的是企业经营活动之外的支出,比如台风导致存货损失。而固定资产处置,这也是企业自行处置自己的资产,属于经营活动范畴,因此作为资产处置损益。
问题 4
公司购买二手吊车100万元, 可以一次性加速折旧吗?
铂略答
可以。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规定,2027年12月31日之前,企业新购进的(这是说“新购进的”,而不是“购进新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问题 5
在建工程中计入了考察供应商的差旅费、专家招待费、律师服务费、修车费,这些是否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税前能否扣除?
铂略答
关于“固定资产”的成本构成,《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
也就是说,准则并未一一列举,而是给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要求;您可结合此原则,考虑其必要性,自行判定一下。
问题 6
发票和付款有差额可以嘛?
铂略答
这样是不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问题 7
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吗?
铂略答
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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