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按照现在的规定,满足下面条件的纳税人,需要登记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四条规定外的纳税人,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3、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别规定的,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也就是说转一般纳税人可主动,也有被动的,主动就是主动申请,销售额没达标主动申报,被动就是销售额达标了税务局通知你赶紧转。

不过应该不会有人主动去转,很多人成立小规模就是想简易计税。
但是世上的事情很多时候就很奇怪,有朋友说他不小心把小规模转了一般纳税人。
对此我都有点不相信,你们觉得可能吗?
问他怎么操作的?
1、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功能菜单。

2.进入系统后,根据纳税人的涉税数据,系统自动匹配办理模式,分别为确认式办理、补录式办理:
(1)如为确认式办理模式:
1)纳税人对系统带出的结果进行确认

2)系统判断纳税人当月不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生效日自动预填当月1日,纳税人可手动修改勾选次月1日生效。

3)系统判断纳税人当月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系统自动带出一般纳税人生效日为次月1日。

4)纳税人点击【一键登记】进入办理提交。

(2)如为补录式办理模式:
1)系统根据纳税人涉税数据,自动预填生效日期和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等信息,纳税人对数据进行确认。

2)纳税人对登记表中的基本要素进行补录。

3)纳税人补录完成,并确认数据完整正确,点击【提交】进入办理提交。

4)纳税人可通过【预览登记表】进行详情查看。

点击【预览登记表】进入查看详情。

5)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提交成功,纳税人可根据提示去办理后续事项。

还能这样?
这么多步骤,你都不考虑一下就直接转了?而且还转成功了,我也是醉了。
而且现在一般纳税人是无法再回转小规模纳税人的。
很长一段时间,增值税纳税人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再转小规模纳税人的。

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国家税务总局有了特殊的另有规定的条文,这个事情还要从2018年开始说起!
2018年,财税〔2018〕33号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至500万元时,允许此前按照较低标准认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年底前自愿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具体执行口径层面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本以为转小规模这个事情在2018年就收官了。
2019年,财税[2019]13号增值税免税标准至10万元,相当于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免税销售额标准提高了,就可能有更多的一般纳税人提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诉求。
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免税政策。
而该政策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12月31日。
本以为转小规模这个事情在2019年就收官了。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了……
国家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给小规模纳税人又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

为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转小继续延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这个政策也就截止到2021年,2021年后未发布新的延续政策,所以事情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

2021年后,一般纳税人无法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所以,老板知道下月开始你开票就要开13%了,估计要dao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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