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关于消费税
公司是生产并销售白酒的,白酒生产是通过委托加工的形式,原材料是受托方采购,委托方支付原材料价格和加工费给受托方,受托方会代扣代缴消费税是吗?按复合计征法?委托方还需要以再次销售的金额补缴消费税吗?
铂略答
按照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的规定,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问题 2
A公司无偿使用B公司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B公司没有缴纳房产税,实际使用人A应该缴纳房产税么?
铂略答
是的,A缴纳。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问题 3
你好,我司签订桥梁涂油漆的工程,买进的油漆需要勾兑稀料才能使用,是否涉及消费税缴纳呢?
铂略答
不需要,生产油漆的企业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您是使用方,即便勾兑稀料使用也无需再缴纳消费税。
问题 4
您好老师,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资款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铂略答
不需要,总分公司所谓投资就是拨付经营资金,不形成实收资本,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问题 5
同一集团下的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转房产,需要缴纳什么税,我们是无偿划出方。
铂略答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规定,若符合特定条件,如 100% 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或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 100% 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且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等,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否则,资产所有权属变更需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5%。
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件,无偿转让不动产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除非符合资产重组条件,即划转时一并转移相关债权、负债和劳动力。若不符合,则按公允价值或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一般为 9%。
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仅对 “有偿转让” 房地产的行为征税,无偿划转通常不属于应税范围。若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调整或符合《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 “不征收” 情形,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契税
根据财税〔2018〕17 号文,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资部门行政性划转的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按合同金额的 0.5‰缴纳印花税,国有企业作为划出方需缴纳,而政府机关作为划入方通常免税。
问题 6
接上问,如果不涉及企业重组,就是统一集团下的两个企业之间的无偿划转,这个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么?谢谢老师。
铂略答
如果不满足(财税〔2014〕109 号)条件,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情况下,按一般税务处理,划出方按照划转股权的公允价值视同销售确认资产转让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上只是划转资产应该缴纳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不需要缴纳。
印花税需要缴纳。
契税划出方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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