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咨询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我公司为母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产品销售、市场拓展服务,每月以子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成本加成定价的方式定期与母公司结算咨询服务费,签订咨询服务合同,这种类型的咨询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铂略答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上述咨询服务合同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因而无需缴纳印花税。(注:技术咨询服务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问题 2
原来签订的房租合同交过印花税了。合同未到期,在此期间房租变动重新签订了房租合同,还需要交印花税吗?
关于房租合同的印花税,原先的合同是2023.09-2025.08,每个月租金68117元,这份已经在2023年已经交过了印花税。去年又签订了新的合同,是2024.09-2026.08,每个月租金50000。如果按照新的合同缴纳印花税,重复缴税的部分是多少钱?
铂略答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凭证”(比如合同)。如您所述,虽然房租期限存在重复之处,但是之前合同与新签合同乃是两个合同,两个应税凭证,应当分别计算、缴纳印花税。
相关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三、关于计税依据、补税和退税的具体情形
(七)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八)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问题 3
租赁厂房支付给出租方的水电费需要缴纳印花税吗?有合同。
铂略答
若上述“水电费”并未纳入租赁合同,而是另行签订;或者虽纳入租赁合同,但其项目、金额于合同单独列明,则其无需缴纳印花税。
因为印花税法对合同并未给出定义,则应执行其他法律规定;其他法律中,级次最高的相关法律,就是《民法典》。
而在《民法典》中,“第九章 买卖合同”和“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分别独立的。也就是说,购买水电气,不属于《买卖合同》。
而印花税法采取正列举征收,并未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纳入征税范围。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问题 4
母子公司间资金拆借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铂略答
不需要,只有和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
问题 5
企业零星采购的办公用品没有合同和协议,只有发票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千户纳税评估检查中,税务局提出:即使是企业零星采购的办公用品,虽然没有合同和协议,只要有发票就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我司认为不应该缴纳,应当如何答复税务局,让其接受我司的观点?
铂略答
就“零星采购”这个业务而言,其印花税征税对象,乃是《买卖合同》以及虽未签订《买卖合同》但视同合同使用的订单、提货单之类;但是,发票肯定不是印花税应税凭证。并且,现行印花税法体系下,已经没有核定征收一说了。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二、(二)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问题 6
在循环借款中,印花税需要每次放款额度缴纳印花税吗?
比如,银行给我们的贷款额度是2亿元,我们已经在第一次发放贷款时缴纳了2亿元对应的印花税,之后每月有还款,然后再放款,总之额度都是这2亿元以内的循环借款,那我们还需要再在每次放款时缴纳印花税吗?
铂略答
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参考文件:国税地字[1988]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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