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您好,老师。咨询一下10月1号以后取得的纸质铁路发票还能使用么?
铂略答
可以使用,但不能再计算抵扣增值税了。一般纳税人想要抵扣必须开具电子票据报销。
问题 2
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
老师,您好。请问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高企证书第一份发证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第二份证书发证时间是2023年12月12日,请问2023年10-12月期间可以享受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优惠吗(请提供理由对应的相关文件),谢谢!
铂略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如上所述,“2023年10-12月期间”不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则不能享受该项政策。
问题 3
我们公司提前预付了9600元,等账单出来后,实际上费用是9058元,发票也是开的9058元,需要做摊销嘛?如何做凭证?
铂略答
剩余款项应该退还给你吧。
借:待摊费用 9058
借:银行存款 542
贷:预付账款 9600
属于一年的宽带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应该在受益期间摊销,但如果是一个年度内,金额不大,直接计入费用不摊销也无妨。
问题 4
返利抵扣
我司采购客户指定供应商外购件,加工成品销售给客户,现在客户与指定供应商有返利情况,需要走我司账户抵扣,目前我司和供应商有抵扣协议,与客户也有抵扣协议,供应商开红字发票给我司,我司开相应金额的红字发票给客户,这样操作是否可行,会存在哪些税务风险?
铂略答
如上所述,我认为可行,符合税法规定,其处理也与事实相符。
既然“我司和供应商有抵扣协议,与客户也有抵扣协议”,则“供应商开红字发票给我司,我司开相应金额的红字发票给客户”是对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 5
出售定制明信片和邮票按什么税率交增值税
老师,我们公司与邮政部门合作,定制带有公司形象的明信片和邮票,邮政部门发行邮票和明信片是有免税政策么?
我们向邮政部门采购了这些邮票和明信片再销售给顾客,分别应该按照什么税率交增值税呢?谢谢!
铂略答
确实,如您所述,免税政策乃是针对邮政部门。显然,您公司应为普通企业。那么,若是一般纳税人,则需要按照13%税率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征收率,且目前执行1%,应当据此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题 6
物业公司收到供方开具的保安发票5 %差额征税专票,可以认证么?
铂略答
如果物业公司乃是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而非简易计税方法,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依法抵扣。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税〔2016〕47号”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也就是说,若对于不应开具专用发票的项目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本身属于违规开具专用发票,自然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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