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编,有个急事请教。我们是劳务派遣公司,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现在有个大客户(也是大厂)要求我们必须开 6%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愿意支付多余的税款。
我们本来一直是按差额报税的,这能行吗?会不会违规?
小编: 别慌,我觉得是完全可以。
新政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发生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企业完全可以放弃扣除,全额计税。
A: 意思是,我们放弃那个“扣除工资社保”的优惠,直接按收到的总钱数乘以6%交税?并全额开具专票。
小编: 对。税率是6%,你开出去的票是“全额”的,客户能全额抵扣6%的进项税,不像差额计税,票面税率显示“***”,客户只能抵扣一点点服务费的税。当然这种情况你们会多交税,你需要让客户把这块补给你。否则就是你吃亏了。
A: 那开票呢?我们开“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税率直接选6%,金额写合同总价,这样开出去税务局认吗?会不会说我们“虚开”?
小编: 认!只要你的业务是真实的劳务派遣(有许可证,三方关系清晰),选择后,开票规则就回归普通销售服务。你不需要使用开票系统里的“差额开票”功能,直接选6%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 我算了一下账,按全额6%交,我们的税负可能会比差额6%高不少啊!工资部分本来不用交税的,现在也要交6%了。
小编: 这就是商业博弈了。客户要全额抵扣,通常意味着他们愿意承担这部分增加的税负,或者会体现在给你的“服务费报价”里。
A: 明白了。那是不是我们签了这份合同,选了全额计税,以后所有的业务都得按这个来?能不能这个客户用6%,其他客户还用6%差额?
小编: (摇头)这个要特别小心!目前对是否可以部分客户选择全额6%,部分客户差额6%还有一定争议。
但是我个人倾向于可以,因为现在新政策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都是一般计税,不存在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混淆的情况,本身以前在简易计税下,不允许按项目自由选择,主要是怕纳税人核算不清,混同了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的核算抵扣问题,现在这个基础不存在了,我觉得不同项目有不同选择不应该有啥影响,反正进项税都可以抵扣的。
当然,这个你最好还是再咨询一下当地税务局的口径。
A: 懂了,我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了,这样就算操作也心里有底,知道关键问题点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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