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委外研发技术服务费,由于备案要求,换开0税率普票是否合理?
我公司取得技术服务费发票,由于是委外研发,我们要对方进行科技备案,但对方反馈说,备案可以,如果备案,就需要换开发票,换回来的发票是0税率的普票,我们少抵扣进项税,这种情况是否合理,我们要让对方换开发票么?
铂略答
对方上述要求,乃是基于以下税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交易的购买方为自然人;
(二)应税交易免征增值税;
(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方提供研发服务,想要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因此就要提供普通发票。
事实上,这取决于市场:如果对方想要做成这个生意,他就会宁可自己交税,而给你们开具专用发票;如果您必须要对方提供服务,就要接受普通发票并承担不能抵扣的损失。关键在于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
问题 2
新增值税法的核心变化有哪些?
铂略答
新增值税法(包括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几个文件),主要变化如下:
一、取消5%征收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查补销售额追溯为一般纳税人。
三、超过500万元固定资产混合用途抵扣政策变化。
四、视同销售范围不包含服务。
五、增加了“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概念。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整合(大致取消之前实施细则描述,改为36号文件)。
七、不得抵扣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限于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这是增加描述)”。
八、增加一项扣缴义务: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支付价款的境内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之前仅限于对外支付。)
九、明确按照“次”纳税期限: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十、增加了预缴情形,比如“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之前只是对于跨地建筑才需要预缴)。
问题 3
混凝土企业核算,我想咨询一下相关税收政策?
铂略答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可以选择按照简易办法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题 4
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5%核算-出口+同控
鉴于今年的加计新政,我理解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先按收入占比扣减掉出口不得加计的进项税额,再扣减同控抵扣的进项税对应的5%的影响;
但税审老师提出,应该先扣减同控抵扣的进项税额的5%,再以此基数核算出口不得加计的进项税额扣减,想问问,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铂略答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
六、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根据上述规定,同控进项不能计提加计抵减金额,也就是在进项统计的时候就应该剔除,属于基数就不包含。
问题 5
物业公司承包停车场业务,收入的税率是多少?
物业公司承包商场的停车场业务,收入的税率是多少?(此房产为2016年之前的老房子)。小规模还能享受减按1%的优惠政策吗?
铂略答
停车收费属于不动产租赁,老项目,2026年以后一般纳税人征收率5%,小规模3%。不动产租赁不能减按1%了。
问题 6
新增值税劳务派遣税率
1)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差额开票税率是6%还是3%?
2)全额开票税率还是6%么?
3)2026年1月已开5%差额发票可以用吗,还是必须红冲?
4)税负是升了还是降了?
铂略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四、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五)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即特殊政策只此一项;其他则须执行一般政策:
一、一般纳税人差额计税,应依6%税率;
二、全额开票亦无特殊规定,执行6%法定税率;
三、此文件设定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适用5%征收率,不包括劳务派遣;也就是说,2026年1月1日起,劳务派遣不执行5%,以此开具必须作废或者红冲。
四、税负不可一概而论,关键在于能够取得多少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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