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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改气财政补贴要求开票,需要缴税吗,哪个分类代码,依托的证件号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统称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也就是说,增值税征税范围限于“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道理同上,虽然政府给予资金,但若企业并未因此给政府提供上述销售行为,换句话说,若政府给钱并非购买上述各项,自然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也不能开具发票。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请您补充一下,您公司事实上是给哪个公司提供了服务呢?
会计上,待年终根据长期投资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税务上,在股权转让时才产生纳税义务,发生折价时,不需要做所得税的处理
可以。
超范围经营可以参考下面的方式开具发票:
(1)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
(2)经常性业务: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实务中有些税局不区分是否临时性业务都会要求先增加经营范围再开具发票,具体操作方式建议和主管税局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