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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抵扣项目包括哪些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9 19:29
在营改增之后,代驾、一些中介费等费用都会被涵盖在生活服务业里面,这些生活服务业在大方向上,其实对大家的影响并不是很大,因为很多只是把营业税的叫法改成了增值税,把税率换一下而已,不存在进项或者销项抵扣的问题,相当于就是采取了一个简易征收的办法。举个例子,餐饮业按照营业税是5%的税率,将来按照简易征收,可能征6%的增值税,它的计算方法跟以前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税率变了,称呼变了,虽然进入了营改增的范围,但实际上对于大家本质的影响可能并不大。
如果属于公益性捐赠,可以按照利润总额12%的范围内限额扣除。但是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必须是通过公益捐赠机构或政府进行对外捐赠,不能企业直接捐赠,捐赠之后要取得捐赠的财政票据,才能扣除。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发生应税交易,收到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未开具发票的当天。
因为您的合同中已经明确了开票时间,而且开票的时间比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要早,所以开具发票的时候就达到了纳税义务的发生。
无偿对外赠送,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但即便是视同销售,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也是可以免税的,会计分录就是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