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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建安企业,由于甲方拖欠工程款,把设备和厂房抵给我公司,当时我公司未给对方开具建安发票,但是对方公司设备给我公司开具了17%的普通发票(2016年以前的工程,当时我公司是交营业税的),厂房未开具
 铂略会员80572504
                                    
                                    提问于 2019-04-13 10:09
铂略会员80572504
                                    
                                    提问于 2019-04-13 10:09
                                此业务并不复杂,您这样和对方打比方:“您把您的设备、厂房,自己卖掉;然后把销售所得款项归还我们工程款”。
一、显然,这里就是两笔业务。
(一)对方销售设备、厂房,当然给客户(这里是您,其实与销售给别人一样)开具设备、厂房发票。
(二)您给对方提供工程服务,收到“钱”(设备、厂房当钱),当然给对方开具工程发票。
二、涉及营改增及税率调整,有以下特殊处理:
(一)设备原本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厂房、工程服务也应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具体适用税率,设备部分依销售(抵账)时增值税税率。厂房、工程依法各自补缴营业税,补开普通发票不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这是前提)季度(以“季度”为申报期)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这儿的“销售额”,是指全部销售额,包括上述“收入”,也包括“清理固定资产”。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全部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则可免征增值税。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参考文件:《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二条。
如果按劳务报酬代扣个税,说明实习生和公司属于劳务关系,应该取得代开发票,企业在所得税前扣除。
但实操工作中,如果是毕业前实习期的工资,毕业后企业会考虑签劳动合同的话,个税虽按照连续劳务报酬申报,但企业账务上通常计入工资薪金,实务中通常会也不需要取得发票;如果是临时短期劳务,比如暑期工,这种符合小额零星标准的,无需取得发票;不属于小额零星的,需要按规定取得发票,如企业未取得发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增。
这个是灵活掌握的问题,只是给你一个实操的建议,请谨慎适用。
 
                                                                
                                                            
                                                        
                                                        
                                                    
                                                
                                                
                                            
                                            这个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一、若材料乃是自产,则必须据实分别核算货物(13%)、建筑服务(9%,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3%,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营改增老项目、清包工、甲供工程;1%,小规模纳税人)。
二、若材料乃是外购,则区分主营项目,一并按照13%(主营销售货物)或者9%/3%/1%(主营建筑服务)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