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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开具专用发票要求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填写完整,可是税务局代开出来的专票只有开票人。这样的发票我能用吗?
个人认为,既然税务机关代开如此,应当可以用的。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然而,作为税收及发票的主管部门,税务机关本身代开发票没有复核人、收款人,至少并非纳税人责任。退一万步讲,即使此发票不能许可使用,也当然是税务机关自己修改此开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