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45号:“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情况下开具普票、什么情况下可开具专票?
铂略会员70568599
提问于 2019-07-02 1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综上所述,开具专用发票主要包括三个条件:购买方索取、购买方并非消费者个人、销售方不适用免税规定。
保险公司(服务购买方)当然并非“消费者个人”,若其索取且销售方(个人)“不适用免税”,则可依法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张卫(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
若个人代理人依照上述规定免征增值税,则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可能需要看具体相关程度。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境内合伙企业作为书立一方,负有印花税纳税义务;受让方 BVI 公司属于境外主体,无境内申报义务,仅境内合伙企业单边申报缴纳。按股权转让协议【凭证书立当日】央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2、被投资企业名称填写开曼公司完整英文全称 + 中文翻译,两行分别填报;被投资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栏境内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开曼公司注册证书注册号
3、境内合伙企业无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申报印花税
这个业务,我个人理解认为符合上述文件免税范围,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是,可能也存在不同观点,因此建议您最好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