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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的个税处理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10-13 10:46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文件,还没有出台总局的公告,所以具体的操作规程目前还没有明确。
1. 这个200元指对个人新买的健康养老产品险还是以前买的产品也适用?
答:原则上不行。实体从旧,享受政策原则上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或者文件明确执行期限,按期限执行。
2. 个人报给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扣缴就可以吗?
答:可以。
3. 需要提供投保的保单复印件吗?
答:具体操作程序还不知道。保单和发票肯定是必备资料。
4. 如买的健康养老险一年为1800元, 那每个月个调税新增可扣除额是200元还是1600/12?
答:一年在2400以内。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相关规定,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餐饮属于增值税“服务”项目,适用上述条款:即餐饮企业收到客户充值,应于客户首次接受服务或者合同约定首次接受服务之孰先原则,全额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适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相关规定,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餐饮属于增值税“服务”项目,适用上述条款:即餐饮企业收到客户充值,应于客户首次接受服务或者合同约定首次接受服务之孰先原则,全额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您所说依据,是说做什么事情的依据呢?